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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    《职业性冻伤的诊断》解读
    《职业性冻伤的诊断》解读
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-09-12 

      冻伤,即局部冻结性冷伤,指接触严寒环境,导致身体局部组织温度低于组织冻结温度(-3.6℃~-2.5℃,亦称生物冰点),局部组织经冻结和融化过程而导致的损伤,其特点是组织细胞发生冻结。冻伤的主要由于低温、潮湿,也与风速、防寒保暖管理措施、耐寒能力及适应能力有关。 
      寒冷地区低温下作业, 或接触介质(如制冷剂、液态气体等)时,均有发生职业性冻伤的可能。工业上引起冻伤的常见制冷剂包括:二氧化碳(干冰)、液氮、液氦、氟利昂等。由于沸点低,瞬间蒸发,降温迅速,如果防护不当,就有可能因接触到制冷剂造成意外冻伤。 
      冻伤强调预防,早期诊断、早期处理、合理有效的治疗, 对预后致残率的降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患者就诊过晚,错过了早期融化复温,预后常不理想,尤其是重度冻伤,病程长、治疗复杂,可导致畸形和残废等后遗症。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以及冻伤能及时得到正确的诊断和处理,有必要制订《职业性冻伤的诊断》。标准将规范冻伤的诊断分级和治疗原则,并对职业性冻伤诊断和合理有效的治疗起到指导作用,有利于提高冻伤的救治水平,减少致残率,合理使用有限资源,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最大程度上减少人力物力浪费。标准不仅对职业性冻伤的诊断和处理提供依据,对非职业性冻伤也能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。 
      本标准适用于0℃以下低温环境及接触介质(如制冷剂、低沸点液态气体)所致职业性冻伤的诊断与处理。本标准不适用于职业性非冻结性冷损伤和低体温的诊断。职业因素引起的非冻结性冷伤是因长时间或反复接触0℃~10℃的低温、潮湿工作环境,且防护较差所致。非冻结性冷伤包括冻疮、浸渍足(手)。冻疮、浸渍足(手)与冻伤的发病机制不同,临床表现不同,故职业性非冻结性冷伤的诊断不能参照本标准执行 
      某些冻伤可合并化学中毒。液氯、液氨所致冻伤可合并吸入性呼吸道损伤;溴甲烷、氯仿所致冻伤可合并心、肝、肾损伤;液氩、液氮所致冻伤可伴有不同程度的窒息。对上述化学物质所致冻伤合并中毒应予以特别注意。在判断眼、呼吸道或实质脏器损伤的严重程度时,可按照相应化学物质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进行诊治。 

      相关链接:关于发布《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的诊断》等6项国家职业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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